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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审中心信息材料
来源: 时间: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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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资评审中心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履行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迫切需要。1994年财政部收回了原委托建设银行代行基建管理的职能,由财政部门组建评审机构对政府基建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经市编委批准,我市于2005年8月成立了“信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为正科级全供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结)算、决算、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定、政府采购预算的评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政府投资政策的研究工作;对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目前中心正式工作人员3名,从社会选用专业技术人员13名。截至今年11月初,我市共完成各类评审项目51项,编定标底 8项,其中:今年已完成各类评审项目30项,送审金额4.7亿元,审定金额3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7亿元,综合审减率35%,编制标底6项,编制标底价1亿元。目前,尚有市污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浉河清淤工程等几个在审项目,送审金额近3亿元。这些项目计划于11月底全部结束。今年的评审规模和审减额力争翻一番,分别达到9亿元和2亿元以上。

经过评审,我们发现了部分建设项目的可研性报告论证不充分、预算超概算、超规模、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会计核算不健全和费用开支超标、超范围等问题,为市财政局有关科室和相关单位编制预算、控制结算、批复决算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也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了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的损失,起到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服务和把关的作用。

二、 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3月份制定了政府采购中涉及的工程和劳务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建设单位政府采购中涉及到的工程和劳务的概、预、决(结)算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实行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结算的管理模式,把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作为政府采购的结算依据。

二是6月份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社会专家和人大、政协委员参加的“财政投资专家评审组”。对重大评审项目实行集体会审,以增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结果的权威性。

三是9月份向各县区转发了《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全面指导县区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四是草拟了《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待结合省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执行。

五是《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管理办法》正在草拟之中。

三、 操作流程

   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虽然起步晚、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公信力低,但我们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力保评审工作上台阶。为使评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们制定了严格的项目评审工作程序:

(一)      评审项目先报局领导审核批准,再进入评审程序;

(二)   确定项目负责人,下达评审任务,并派一名管理人员对项目评审的过程进行监控;

(三)   管理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收集项目评审资料,交项目负责人实施初审;

(四)   项目负责人按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与管理人员一道进入施工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好工作底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任务,形成初审报告;

(五)   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与建设单位核对初审报告内容,交换工作意见,修改初审报告,出具评审结论;

(六)   复审人员进行复审,修正评审结论;

(七)   评审结论报中心主任审核后,由管理人员出具评审报告;

(八)   评审报告由局领导审批后,分别报送市政府和相关单位;

(九)   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本项目的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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