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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时间: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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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付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资金拨付力度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部门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近年来,地方财政形势十分困难,加之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收入大幅度下跌,难以发挥弥补财力缺口的作用,有限的资金在足额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后,财政支出愈发紧张。2023年,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全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对林业事业

  的发展给予倾斜,2023年全市林业草原支出7.34亿元,较2022年(5.54亿)增长32.6%,主要用于支持营造林、森林抚育、控制森林火灾、加速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做好林业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等方面。2024年,市财政部门筹措并拨付“鄂豫大别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4000万;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拨付1亿元。

  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信阳市财政部门一直严格落实《河南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级林业资金下达后,先由林业部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财政部门再进行预算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并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每个项目的实施由林业部门按项目 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向财政支付中心提交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支付,切实保障林业专项资金有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随意化的预算外支出现象。

  三、关于“建立林业资金专项账户”方面

  按照现行的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 定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零余额账户先行办理资金支付,再与国库单一账户、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或事业收入财政专户办理清算,不得违规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不能设立资金专项账户,因此,不能建立林业资金专项账户。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林业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信阳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信阳财政工作和林业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与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胜兰    电话:669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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