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清理件僵尸企业与经营不善企业,促进市场优化”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
现答复如下:
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市场主体总体数量迅猛增长,2019年至2024年,全市企业应公示数从6.07万户增长至12.66万户,增长率达108%。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也在不断增加,该类企业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名称资源、监管资源,而且导致市场主体相关数据难以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引导规范经营与注销、强化司法行政协作、畅通退出渠道等方面,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不断提升资源 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一、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不断完善
2019年6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家委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发改财金〔2019〕1104号),提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等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完善企业破产启动与审理程序、研究建立预重整和庭外重组制度、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等内容。2020年6月,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法治化方向、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坚持保护各方合理权益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
依据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104号)《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坚持“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对2年以上未参加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清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筛查连续2年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名单,通过实地走访、邮寄信函等方式提示该类企业及时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等手续。对及时联系、说明情况、补报年报的企业,不列入清理范围;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有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引导注销一批;对仍然处于存续状态的市场主体规范补报一批;对长期停业、名存实亡的市场主体清理吊销一批。
三、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或主动办理注销登记
将企业年报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加强与税务、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协同,通过短信告知、电话催报、现场指导等方式,实现企业年报“应报尽报”,避免不及时年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2023年,全市应公示企业数113408户,已公示企业数111388户,公示率为98.22%。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份,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15808户,被市场监管部门移出经营异常企业12284户。同时,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的经营异常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开展实地检查。对符合吊销条件仍有经营意愿的,用足用好市场监管职能和助企纾困各项措施,助力重返市场;对不愿意继续经营的,指导其依法予以注销,从而达到有效规范一批、引导注销一批的目的。2024年1-5月份,全市共办理企业注销登记3637户。
四、部门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能够联系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是建立公益诉讼强制退出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两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经营异常企业稳妥有序退出。截至目前,本着“先易后难、先远后近”的原则,我局已提供500余家吊销企业名单供市中级人民法院筛选审查。三是加强与财政局、法院、人社、税务等部门工作衔接,实时研究、商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推动建立协同办理平台,确保机制运行顺畅、落地见效。
五、国有、集体破产清算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018年,信阳市委印发《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信办〔2018〕20号),并成立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企改专班”),负责国有、集体破产清算企业处置工作。自国企改革以来,企改专班指导、协调完成43户国有、集体破产清算企业处置工作,筹集资金3.15亿元用于缴纳职工社保费、发放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决职工债权等。同时,与各辖区签订36家破产企业家属院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协议,共拨付移交资金500万元,确保这些家属院社会管理职能平稳移交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注销便利化改革,打通企业在退出工作中的难点、痛点与堵点,扎实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和经营不善企业清理,不断促进市场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郭旭 电话:6699527
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杨 轶 电话:6312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