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信阳市财政局始终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在全力保障教育这一重点民生支出上,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助力我市教育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4年,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优化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教育经费实现稳步增长。全市教育支出126.48亿元,同比增长5.6%;市本级(含辖区)教育支出13.95亿元,同比增长6.7%;市直教育支出11.65亿元,同比增长8.4%。
同时,根据中央和省的工作要求,2025年市本级提前批教育资金已全部下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助困、奖优、引导、育人功能。其中,下达学校运转类资金32384.7万元,下达学生资助类资金10231.9万元,下达教师待遇补助类资金2464.2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绩效;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教育支出职责,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分析,建立预算执行监管长效机制;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