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市通过省级政府债券发行平台,成功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75亿元。此次债券发行严格遵循分级统筹原则,资金分配如下:市本级1.97亿元,光山县0.04亿元,新县0.12亿元,固始县0.28亿元,潢川县0.03亿元,淮滨县0.11亿元,息县0.2亿元。债券期限统一为30年期,票面利率为2.27%,充分体现了市场对我市财政信用和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发展与安全,强化债券资金全周期管理,确保资金高效精准投放。同时,细化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推动一揽子化债政策落地见效,为区域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