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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份,我市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开门红”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02-13|浏览次数:

新年伊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国、地税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应支尽支,全市首月财政收支实现平衡较快增长。

1、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元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2.11亿元,增长2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7亿元,增收3.25亿元,增长30.9%,收入增幅在省辖市排名第2位,较全省平均增幅高13个百分点。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3亿元,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4亿元。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0.53亿元,同期增长32.8%,增收2.60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5%,收入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非税收入完成3.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

2、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增幅。元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7亿元,增长32.8%,增支8.92亿,支出规模在省辖市排名第7位。其中,市本级支出2.64亿元,增长47.6%。县区支出33.43亿元,增长31.8%。

3、保民、保重点、保法定支出保障有力。我市积极督促各级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确保群众早受益、得实惠。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29.51亿元,增长30.8%,全市民生支出合计25.67亿元,增长33.4%,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1.2%。分科目看,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14.2%、72.2%、41.4%;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分别增长145.8%、34.9%、80.1%。

(办公室、国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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