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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会计科|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信阳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证书发放对象】

        在信阳市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证书领取方式
  1.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委托代领者需同时提供本人和被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2.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打印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网页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复核、确认后领取。
    另:中级资格证领取人员,务必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不采集会计人员信息的将无法领取中级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3日到2021年12月31日
       【证书领取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H01至H04窗口
领证咨询电话:0376-6369964
业务咨询电话:0376-669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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