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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调研督导

来源:教育事业科|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管理,督促县区政府积极履行教育支出责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足额下拨、资金使用规范高效,4月17日-21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俊带领教育事业科全体人员深入各县区对该项资金拨付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督导,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资金政策执行要求。各县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政策规定。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标准,确保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政策标准执行到位,确保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落实到位。
        二、资金支付完成情况要求。各县区要重点关注直达资金系统显示的资金支付进度是否跟上序时进度,根据全省全市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每月通报情况,及时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足够的支付率。财政部门要统筹用好国库现金,优先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支出,杜绝出现难拨难支或只拨不支的现象,同时督促各学校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加快支付进度,做好真实有效的直达资金支付数据挂接。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前期财政部河南省监管局城乡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结果和自身自查发现的问题,快速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特别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应拨未拨或未及时下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资金使用不规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付进度接口模块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要立行整改。
        四、兜牢“三保”底线情况要求。教育支出涉及金额大、覆盖面广,是事关大多数人利益的基本民生类支出,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兜牢“三保”底线的要求,在安排财政支出时,优先予以保障到位。汲取部分县区拖欠教师工资及学校公用经费在网上产生舆情,造成负面影响的教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核清事实,落实整改责任,快速解决问题,避免小事件发酵成大事件。县区财政要合理调度国库现金,时刻将“三保”放在资金保障的首位,防患于未然,确保不出现教育经费重大欠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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