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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

  信阳市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之十四


关于信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6月21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信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信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带领各部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48.4亿元,增长1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5亿元,为预算的104.0%,同口径增长12.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6.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9.2%;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1.3亿元,增长8.0%,占全市支出总量的85.5 %,县区支出比重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为预算的102.4%,同口径增长9.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5.9%。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9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17.3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6.5亿元,为预算的197.2%,增长57.9%;主要是受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4.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5%,增长45.3%。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7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亿元),为预算的167.9%,增长99.1%;主要是受市级房地产价格上涨,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影响。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7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9.9%,下降11.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部分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结转到下年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9.0 亿元,为预算的 73.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119.5亿元,为预算的71.7 %;当年收支结余 9.5亿元,滚存结余 83.4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0 亿元,为预算的 118.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15.8亿元,为预算的 95.5%;当年收支结余 2.2亿元,滚存结余17.2 亿元。

(二)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58.8亿元(一般债务145.0亿元、专项债务113.8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19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债务70.4亿元、专项债务48.6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39.8亿元(一般债务74.6亿元、专项债务65.2亿元)。

截至2017年底,汇总统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76.0亿元(一般债务96.4亿元、专项债务79.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4.9亿元(其中:市直29.4亿元,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35.5亿元;一般债务37亿元、专项债务27.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11.1亿元(一般债务59.4亿元、专项债务51.7亿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债务数据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准确的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7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我市“项目建设年”的整体部署,筹措资金28.0亿元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安排预算0.9亿元用于推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新增政府债券3.5亿元,用于中心城区四一路铁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中心城区内河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1.8亿元,用于出山店水库征地拆迁补偿和明港机场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建立全市产业集聚区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担保项目库,加强与市域外的股份制银行合作,扩大银担合作范围,与17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信额度达40亿元。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争取专项资金0.4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支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和进出口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发展。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降低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共为17013家企业依法依规减免税费1.2亿元。市级落实企业挂牌和再融资奖励资金0.04亿元;落实工业企业创新发展优胜企业奖励资金0.02亿元。争取资金0.2亿元支持羚锐制药、天瑞水泥等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争取省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0.5亿元,调动市县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企业还贷周转金规模达3.2亿元。为中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十里岗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万亩优质油茶种植基地项目”争取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优惠贷款0.6亿元。

推广PPP模式运用。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上的深入合作,推动PPP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入库。全市共64个项目进入财政部、省财政厅PPP项目意向库,9个PPP项目落地建设。2017年中心城区重点项目中13个项目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意向库,为下一步中心城区项目的推进提供融资支持。

2、支持实施攻坚战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2.8亿元;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8.1亿元,增长169.8%。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罗山、潢川等7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32.0亿元,增长178.0%。争取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实行扶贫资金和项目支出进度日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组织专门力量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着力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支持深化国企改革。统筹0.1亿元支持全市国企改革。完成全市10家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剥离、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和11户国有“僵尸企业”处置;纳入市监控的114家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全部完成,20家进入破产程序;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提前完成省定目标。经过充分筹备,市级已启动编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国有资本收益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将更好地为深化我市国企改革提供服务。

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安排大气环境质量专项3.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0.5亿元,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统筹0.5亿元用于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和水污染防治。筹措资金2.2亿元用于做好全市城市垃圾处理;市级预算安排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专项资金2亿元,为双创攻坚提供有力支撑。落实林业资金2.2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建设生态宜居信阳。

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加强靶向招商引资,大力推进绿色改造、智能改造和技术改造,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首期规模均为10亿元的信阳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撬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投向我市产业转型,助推我市转型发展项目库143个项目中的优质项目尽早落地。

3、持续改善民生

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68.4亿元,增长3.1%。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3.1亿元,全面完成了2016-201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争取资金12.7亿元,实施小农水建设和建设高产稳产高标准良田。争取资金0.5亿元,用于“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0.1亿元,做好农业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产量;落实农业保费补贴1.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亿元。落实补助资金0.04亿元,引导和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争取21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资金0.3亿元。争取美丽乡村10个试点项目建设资金0.7亿元,支持平桥区成功申报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9个、资金0.5亿元,支持农村道路交通和村容村貌改善。争取上级移民直补和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资金2.2亿元,保障移民生产生活和移民区稳定。

加快教育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2.1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争取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7.1亿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1.6亿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2.1亿元;学前教育奖补资金0.8亿元;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资金0.4亿元;发放各类助学金0.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本专科院校以及学前教育的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亿元,同比增长21.1%。其中,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1.0亿元,实现全市27642名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2笔共1.0亿元,扶持自主创业722人、创业带动就业7646人;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推进了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累计支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45.5亿元、城乡居民和企事业职工医疗保险金9.0亿元,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养老和就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9亿元,保障困难群众正常生活;安排优抚资金2.3亿元,落实好优抚对象的福利待遇;发放补助资金0.09亿元,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7.1亿元,同比增长15.7%。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人均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增加到50元。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争取奖补资金0.3亿元,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奖补。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专项补助0.3亿元。

加强保障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1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5568套,公租房409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904户。争取资金15.3亿元,推进干线公路、农村道路、明港机场项目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办法、程序和内容,初步形成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做细做实项目支出预算,将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回归至预算编制环节,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快消化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依法依规收回市直单位存量资金2.5亿元,加快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各级均在政府或财政局网站上设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严格公开时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县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形成了统一的规范公开模式,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建立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出台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62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信政办〔2017〕12号),转发了《政府债务政绩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编制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摘编》,受到了省财政厅领导的嘉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会同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制订并下发了《信阳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预算内直接支付及直接支付清算业务上线运行。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加剧,各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较大;财政收入精准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税体制改革还有不少硬仗要打,改革推进力度需要持续加大;虽然全市整体债务规模可控,但个别区域仍存在一定债务风险;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开展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8.5%。略高于全省增长预期目标,这一预期目标是积极的,符合信阳发展实际。这一计划是指导性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本级收入指导性计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实事求是确定收入预期目标。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初步统计,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亿元,增长8.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5亿元,同口径增长13.8 %。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1亿元,其中:市直地方收入23.5亿元(下降9.8%,主要是2017年将清理专户一次性资金4亿元集中入库,同时出山店水库项目耕地占用税分年度缴库基本结束,扣除两项因素同口径增长11.6%),上级补助收入20.6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亿元,调入资金12.9亿元。

支出安排。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6.1亿元,其中:市直支出51.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0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市直(含待分配资金)支出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7亿元。

市直支出51.3亿元,增长20.9%,主要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增资政策,支持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重点支出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5.8亿元,增长1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亿元,增长1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亿元,增长88.1%,主要是养老改革过渡阶段弥补机关事业养老金运转缺口和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准备期结算增加支出3.2亿元;

医疗卫生支出2.3亿元,增长6.8%;

节能环保支出1.4亿元,增长214.2%,主要是增加上级提前下达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财力支出0.8亿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

预备费1.2亿元,增长20.0%。

财政存量资金支出安排。2018年市直财政预算在筹集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全部从紧安排支出后,仍有刚性新增支出需要安排。市财政将按规定对市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预计收回7.0亿元,全部统筹用于2018年政府债务到期本息偿付支出。

2.市属区一般公共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7亿元,其中:区级地方收入7.8亿元(增长8.4%),上级补助收入2.7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7亿元,其中:区级支出5.7亿元,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2亿元。

(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8.2亿元,增长324.0%,主要是紧抓“三块地”改革,加快市级收储土地高质量出让,集中筹措可用财力统筹使用,缓解一般公共预算刚性支出压力;加上上级提前告知补助和上年结转资金,收入总计91.0亿元。

支出安排。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8.1亿元,增长647.6%,主要是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9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市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中仅潢川经济开发区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18年潢川经济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1亿元。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过充分筹备,按照国有资本收益“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根据2016年、2017年市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2018年企业经营预计情况,首次实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亿元,主要是: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0.001亿元、机关社团所属企业利润收入0.1亿元。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1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0.09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1亿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

(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18.1亿元,增长 19.1%;支出安排 17.5亿元,增长 5.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亿元,支出9.1 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4.8亿元,支出 4.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3.3亿元,支出 2.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0.5亿元,支出0.3 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1.0亿元,支出 0.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0.2亿元,支出 0.3亿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因体制不健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归并在浉河、平桥两区和市级、潢川县计算。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信阳市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8年5月底,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16.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7.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5月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9.3亿元,主要是预拨市直单位常规性事业发展支出等。同时,按照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报告上级提前下达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77.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8亿元。

三、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全力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

1、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降杠杆、治乱象、抓规范、强监管”专项行动。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制定完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保证我市实现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争取上级提前下达4.4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提高脱贫质量和效果。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涉农沉淀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向农村脱贫攻坚倾斜;争取更多的上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向我市倾斜。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确保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所有贫困人口倾斜。市级安排1.2亿元专项,聚焦贫困人口增收,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建设好“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实现全市贫困村全覆盖。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支持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支持以饮用水安全、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攻坚任务为重点的治污工作。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工作;加大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为确保林场禁伐,2018年将南湾林场、鸡公山林场纳入财政全供单位。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二)全力支持深化“项目建设年”活动

抓好项目建设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市级预算安排9.1亿元,用于重点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所需专项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继续争取京九高铁“十三五”开工建设、宁西高铁信阳段项目启动前期工作,规划论证“两湖”大道并开展前期工作,启动濮阳至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皖界段、沿大别山高速鸡公山至商城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淮滨至信阳高速豫皖省界至淮滨段、安阳至罗山高速罗山至豫鄂省界段、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达到开工条件。二是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入、担保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广和运用PPP模式,建立完善各级财政部门的PPP项目库,积极储备项目,加大推介力度,力争更多的PPP项目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项目库。同时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等工作方式,推动项目在我市尽早落地。三是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分类加强项目调控,按政府投资类、产业发展类分别建立项目推进机制,突出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引导性作用,续建淮信高速息县至邢集段、淮滨至息县淮河航运工程淮滨段项目;尽快完成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开工建设大别山高速明港至鸡公山段、G107和G312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开工建设河南五岳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突出产业发展类项目的支撑作用,支持信钢300万吨扩容、明阳智慧能源信阳工业园、天煜光电G6代柔性屏等项目建设。

(三)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投入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落实农村学校特岗和支教老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支持市县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将市属高校生均经费缺口全部纳入市级预算保障范围。

支持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安排11.1亿元社保资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和落实系列提标政策。确保2018年城乡低保财政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2元,达到262元和154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适当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安排3.2亿元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落实各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支持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工作,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全市建立困难群众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提质。加快高效种养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总结推广潢川县“稻虾共作”等综合种养模式。支持实施信阳“四优四化”科技支撑行动,建立优质弱筋小麦、优质花生、优质果蔬等高效示范基地。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发展循环农业,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促进节约化、清洁化生产。坚持优质化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清理、河道整治。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浉河区董家河镇、平桥区明港镇、罗山县灵山镇等美丽乡村示范乡镇。三是发展都市生态、休闲观光、茶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让美丽生态变成美丽经济,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加快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一系列惠民工程的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全力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严格禁止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推进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在省级出台省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市与县区相关领域改革具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完善市与县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拓宽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财政厅增加我市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精心组织实施收益平衡类专项债券品种试点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政府举债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债券发行改革试点,完善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规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财政投入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对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按照财政政策走向,合理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规模。

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全面落实税制改革政策,逐步形成“税制完善、结构优化、主体突出、合理放权”的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民生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民生资金全领域“在线+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源头控制、在线跟踪和监督问效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说明.doc

2018年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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