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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
 
2021年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市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拟订市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三) 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七) 根据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 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九)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粮食等战略和应急物资的市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和信阳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
3.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收入总计16,057,598元,支出总计16,057,598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992,642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增加1,992,642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收入合计16,057,5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57,598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部门结转资金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支出合计16,057,598元,其中:基本支出5,787,598元,占36.04%;项目支出10,270,000元,占63.96%。支出预算依据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列。主要工作任务有:1.夏季粮油收购工作;2.秋季粮油收购工作;3.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4.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工作;5.春季、冬季粮油安全大普查工作;6.主食产业化和“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工作;7.粮食质检及品质测报工作;8.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9.粮食产区与销区合作协作工作;10.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11.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57,598元,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992,642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057,59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5,787,598元,占年初预算36.04%;教育及培训支出 0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3,260,000元,占年初预算20.30%;其他类项目支出7,010,000元,占年初预算43.66%;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87,598元,其中:人员经费4,884,2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903,3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10,00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30,000元,主要原因:2021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8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了80,000元。主要原因:2021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03352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办公费、会议费、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而需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主要是粮油质检取样用车。其他用车0辆。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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