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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
2021年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委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信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九)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高校和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纪委监委机构设置
信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2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案促改室、派驻机构管理室、监督调查技术室(网络信息室)。信阳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目前,信阳市纪委监委实有在职人员309名,离退休干部47名,其中离休1名,退休46名。
三、信阳市纪委监委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纪委监委部门所属单位不是预算管理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总计105154117元,支出总计105154117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23666820元,下降54.05%。主要原因:基建类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23666820元,下降54.05%。主要原因:基建类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合计1051541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154117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其他收入0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支出合计105154117元,其中:基本支出38206928元,占36.33%;项目支出66947189元,占63.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5154117元,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17666820元,下降52.81%,主要原因:基建类项目预算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541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1227755元,占年初预算29.70 %;教育及培训支出 630000元,占年初预算0.60 %;运转类项目支出66947189元,占年初预算63.67%;住房保障类支出2265179元,占年初预算2.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06928元,其中:人员经费3052107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76858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35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36500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7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更新公务用车,比 2020年增加970000元,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求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320000元,下降21.33%,主要原因: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8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 2020年减少285000元,下降50%,主要原因:2021年我委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685856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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