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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
2021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附件: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注意:上述表格中,没有数据的仍需公开,合计数填零;)
 
第一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有关政策和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拟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决策;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城区供水、污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并对其经营的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燃气经营活动,对燃气经营、存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利用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运用、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以及城市管理应急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责任部门、城区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提供考核评价依据;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拟定中心城区市财政管养的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参与维修工程概算审定、技术会商及市政工程重大变更监管;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竣工质量评定、验收、交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列入市财政管养的城市主干道及其市政基础设施(不含园林绿化)、大型桥梁、排涝泵站和中心城区道路路灯照明及部分景观亮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你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及运行监管;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公厕管养和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城市地上空间秩序、户外大型广告、建筑垃圾、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防汛的统筹组织和检查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内河管理的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和静态停车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百花园区域、火车站广场和信阳东站区域的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指导建成移交后的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定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执法督查、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及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承担市政府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包括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市东站区域管理办公室、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百花园区域管理处、市车站区域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心城区防汛办、市犬只管理办公室、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市数字化管理中心1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68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46人。
三、市城市管理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总计116088464元,支出总计116088464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3304707元,增长25%。主要原因:因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精细化、智慧化,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增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支出增加23304707元,增长25%。主要原因:因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精细化、智慧化,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增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局2021年收入合计116088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088464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比0%;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占比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合计116088464元,其中:基本支出54444972元,占47 %;项目支出61643492元,占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6088464元,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3304707元,增长25%,主要原因:因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精细化、智慧化,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增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884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5084544元,占年初预算43.8%;教育及培训支出 0元,占年初预算0%;运转类项目支出61643492元,占年初预算53.1%;住房保障类支出3599532元,占年初预算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444972元,其中:人员经费463316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67634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1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150000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1930000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43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430000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70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度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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