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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3 | 栏目:2020 | 点击: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信阳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査。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茶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茶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茶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茶叶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茶叶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茶叶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和茶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和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茶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市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完善全市茶叶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茶叶市场监管,配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信阳茶叶公共品牌的宣传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举办信阳茶文化节;协助建立和完善茶叶相关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12、监督管理中央、省拨付我市的资金、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茶产业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茶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茶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茶叶、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市林茶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有二级预算单位7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林业局本级、所属7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本级
2 信阳市森林公安局
3 信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 信阳市林业工作站
5 信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6 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7 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
8 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823.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26.44万元,增长25.70%。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对我市林业投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2,53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8.47万元,占94.83%;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47.86万元,占 5.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 12,18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2.14 万元,占48.85%;项目支出 6,231.36万元,占51.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3,175.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83.25万元,增长29.47%。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对我市林业投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51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4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2.90万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对我市林业投入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75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和就业支出519.06万元,占4.51%;卫生健康支出134.39万元,占1.17%;节能环保支出77.06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9539.37万元,占82.86%;交通运输支出348.42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176.03万元,占1.53%;其他支出640.59万元,占5.03%。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46.1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年初预算为60.7万元,支出决算为5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适当压减专项业务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5.1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4%。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事业运行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7.19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15.5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0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6.28%。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待遇提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39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1.34%。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待遇提高。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0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天然林保护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6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1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数为1830.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2%。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数为5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5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6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林业投资的增加。
23、扶贫(类)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44.97万元,属于上级安排国有林场专项扶贫等。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176.03万元,支出决算176.03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2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348.4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专项资金投入。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数580.5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8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29万元,支出决算为 85.67万元,完成预算的41.7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39万元,完成预 算的49.18%,占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8万元,完成预算的 14.32%,占7.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61.44万元,支出决算为 7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98万元,购置车辆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4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支出。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3.8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2个、来宾3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有关的财务制度,做到开源节流,严格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办理各项收支,努力挖掘潜力、增加收入,节约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预算资金保证了林业部门机构正常运行,专项资金
较好发挥了作用,项目完成后发挥了应有效益,达到了既定效果。我局绩效管理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开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49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活动量较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8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 车2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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