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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构树扶贫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8-07|浏览次数:
平桥区、淮滨县财政局、扶贫办:
    为拓宽脱贫攻坚渠道,壮大构树扶贫产业,切实促进贫困群众脱贫,按照《关于做好构树扶贫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16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构树扶贫奖补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24号)精神,现下达我市2020年构树扶贫奖补资金128.2万元,其中平桥区92.2万元,淮滨县36万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奖励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1305”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二、有关县区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要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提高统筹整合项目实施质量。分配到非贫困县的资金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
    四、有关县区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

(信财指〔2020〕258号)关于下达2020年构树扶贫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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