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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信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负责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改革试验的试点布局和工作推进。
(三)统筹推动全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产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信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21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乡村产业与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农村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水产科、兽医科、饲料兽药科、畜禽屠宰管理科、资源利用科、农田建设管理科、耕地质量监督评价科、国家农村改革实验科。另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另外,以前是一级预算单位的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其部门决算纳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反映。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9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具体是:
1.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信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3.信阳市植保植检站
4.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5.信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6.信阳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
7.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信阳市分校
8.信阳市种子管理站
9.信阳市种子技术服务站
10.信阳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11.信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12.信阳市水稻工程技术中心
13.信阳市茶叶试验站
14.信阳市蚕业试验站
15.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信阳市畜牧工作站
17.信阳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18.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9.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285.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原市委农办、农业局、畜牧局相加,下同),收、支总计各减少871.5万元、减少8.58%。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要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9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8.63万元,占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27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00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7.49万元,占68.97%;项目支出2793.18万元,占31.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196.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4.9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要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2.66万元,减少7.01%。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要求。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万元,占3.59%;教育(类)支出8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18万元,占5.75%;卫生健康(类)支出178.05万元,占2%;农林水(类)支出7620.47万元,占85.45%;住房保障(类)支出278.05万元,占3.12%。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97.86万元,支出决算为891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付增加津补贴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的要求。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的要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名离休干部去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19年养老保险费率调整,从20%下降为1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差供单位经费不是财政全额保障。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无法纳入年初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跟年初做预算时基数不同。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发津补贴年初未纳入预算,年底追加经费列入行政运行。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5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发津补贴年初未纳入预算;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预算未列入市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决算列入市农业农村局决算。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拨付部分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市级预算 。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付病虫害控制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市级预算 。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有关会议精神,压减了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了部分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了部分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8.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69万元,支出决算为74.83万元,完成预算的56.3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4.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7%,占4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预算的33.77%,占44.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人次参加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赴加拿大进行优质双底油菜生产与深加工技术培训。
1人次参加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赴德国、荷兰、比利时进行粮食作物绿色高效生产农业技术合作洽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部分事业单位执法执勤车的预算按照要求录入其他交通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定点维修费等。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43个,来宾人次3500(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2019年度对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信阳特色农产品展及农民丰收节”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资金2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科学,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群众满意度较好,社会效益明显。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9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搬迁至新办公场所,维修费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辆(机关6辆,二级单位6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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