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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信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

信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承担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6)承担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7)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市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3)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14)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司法局内设1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监狱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法治综合科、行政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审核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教育科、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和公证仲裁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基层管理科、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监狱管理科、戒毒管理科、计财装备科(内部审计科)、政治部(警务处)、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5个,具体是:

1.信阳市司法局本级

2.信阳市监狱

3.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4.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5.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6.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

 

第二部分  信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22.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7.44.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734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3.01万元,占98.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42万元,占1.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74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3.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782.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0.48万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预算支出,减少了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1.34万元,增加401.71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万元,占0.34%;公共安全支出6356.23万元,占85.8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34.04万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137.63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250.15万元,占3.38%。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82.65万元,支出决算为740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普法宣传活动。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年初预算为41.75万元,支出决算为5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买社区矫正人员服装。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18万元,支出决算为68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购置了司法业务装备。

13.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6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14.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年初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狱政设施投入及维护等。

16.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6.98万元,支出决算为90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年初预算为19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狱政设所施投入及维护等。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核算服装费,决算数包含戒毒人员调遣费、宣传费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离退休干部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7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司法(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去世人员调整增加了预算。

2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司法(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27.住房保障支出(类)司法(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90.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6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52.08万元,完成预算的58.6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占11.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5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5%,占7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7万元,完成预算的42.72%,占1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服务交流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0.3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燃油及维修费用。

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42.72%。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压缩各项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5个、来宾6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9年暂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暂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暂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3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费用增加;2监狱犯人的开支列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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