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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信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

信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

11、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4、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15、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

16、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机关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公安局机关下设警令部、政治部、纪委、审计科、警务保障部、法制科、控申科、通信科、警卫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科、指挥中心、督察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监管支队、禁毒支队、网络监察支队、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城管支队等30多个机关中层机构;市看守所以及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共有老城、浉河、平桥、明港机场、明港、鸡公山、南湾、上天梯、羊山、工业城、洋河11个市局直属分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具体是:市局机关、交警支队、高速支队、浉河分局、明港分局、平桥分局、南湾分局、洋河分局、上天梯分局、工业城分局、羊山分局、老城分局、巡警支队、看守所、鸡公山分局、明港机场分局。

 

第二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7313.56万元,支出总计87313.56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8.59万元,降低0.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专项经费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7538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55.71万元,占88.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25.4万元,占11.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79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96.88万元,占91.05%;项目支出7129.32万元,占8.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327.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94.35万元,降低 3.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专项经费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39.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3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降低978.04万元,降低1.43%。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及专项经费变动。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3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4万元,占0.37%;公共安全支出61379.29万元,占9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5.26万元,占4.24%;卫生健康支出1003.28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561.54万元,占2.33%。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409.16万元,支出决算为670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3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警务套改,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增加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巩固信息化建设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74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687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控开支等。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330.4万元,支出决算为539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经费增加等。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支出等。

9、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证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戒毒所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256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养老改革结算,追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40.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病逝追加预算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72万元,支出决算为5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预算经费支出等。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预算经费支出等。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2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增加预算经费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4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16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36万元, 完成预算的83.2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燃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94.39万元,占9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占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供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7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1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和车辆燃修等。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425.26 万元,购置车辆60台,为执法执勤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9.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2019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3.4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和公务招待。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0个、来宾10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公安厅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9年度对辅警服装及装备经费、居住证工本费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516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2个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我局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信阳市公安局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为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1358.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市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做到各项支出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1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4辆;单价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6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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