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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医疗保障经办等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和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市医疗保险中心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基金财务结算科、待遇审核科、基金稽核管理科、信息科、征缴登记科、生育管理科、离休服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另外,由信阳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决算纳入我部门汇总反映。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17.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7.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75万元,占90.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3.74万元,占9.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8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38万元,占98.73%;项目支出8.75万元,占1.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3.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3.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8.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92万元,占64.38%;卫生健康(类)支出199.41万元,占32.26%;住房保障(类)支出20.78万元,占3.36%。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6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4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经办机构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20.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7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来回车票费以及住宿等差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98万元,购置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以及加油。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4.63%,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人员。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医疗保障政策支出: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十八、信息化建设支出: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九、医疗保障经办支出: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二十、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经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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