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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信阳市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全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信阳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处理涉及跨辖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按照省厅提出的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省规划中涉及到我市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信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1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老干科、总量科、环评科、监测科、污防科、生态科、辐射科、大气科、土壤办、机关党委。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有二级预算单位7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由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固体废物中心两个二级机构为新成立机构,还未单独建账,费用支出在局机关统一支出,故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5个,具体是: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2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浉河分局

3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桥分局

4 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5 信阳市环境监测站

6 信阳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476.54万元,支出总计8337.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61.98万元,增加22.27%;支出总计增加2078.5万元,增长33.2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省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收入同比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1、部分2017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当年未完工,在2018年验收合格后才支付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随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对环保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47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0.89万元,占93.91%;其他收入455.65万元,占6.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3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89万元,占45.96 %;项目支出4505.89万元,占54.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20.89万元,支出总计7902.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89.56万元,增加45.32%;支出总计增加2533.02万元,增长47.1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省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收入同比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1、部分2017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当年未完工,在2018年验收合格后才支付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随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我市对环保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环保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2.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7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3.02万元,增长47.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2017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当年未完工,在2018年验收合格后才支付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随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省市两级财政对我市环保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2.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务服务支出30万元,占0.3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91.71万元,占3.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5万元,占0.83%;节能环保支出6988.39万元,占88.4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67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119.77万元,占1.52%;其他支出393.11万元,占4.97%。

(三)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4.88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0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1、部分项目2017年未完工,在2018年验收合格后才予以支付,导致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大;2、随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环保专项资金支出也逐年增加,中央和省环保专项资金不在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反映,导致实际支出比年初部门预算数增加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88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480.27万元,增加63.33%。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平时考核奖、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部分津补贴为年底追加经费,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从“其他支出”科目进行列支,而在2018年该项津补贴是从当年预算安排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同比增加较多。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31万元,支出决算为83.49万元,完成预算的48.17%。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从严控制公务出国、招待费、公车维护费的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预算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54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占8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42.49%,占17.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当年无相关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38.1万,支出决算为68.54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公车维护费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42.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01批次,接待来访人员13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2.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按照财政决算系统口径统计的机关运行经费,含有驻局纪检监察组经费、各县区相关运行经费,导致增加比例较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3.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9.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19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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