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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18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 17 个,具体是:

1.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信阳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3. 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信阳市工伤保险处

5. 信阳市务工服务办公室

6. 信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7. 信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8. 信阳市平桥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9. 信阳市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10.信阳市考务中心

11.信阳市职业技工教育研究室

12.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13.信阳市就业训练中心

14.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15.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6.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7.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政务中心

18.信阳市县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282.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追加引进国外智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项目支出,追加住房、养老、医疗等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4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6.77万元,占87.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55.16万元,占12.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5.26万元,占75.22%;项目支出3568.58万元,占24.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03.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04.51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追加引进国外智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项目支出,追加住房、养老、医疗等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00.16万元,增长74.57%。主要原因是追加引进国外智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项目支出,追加住房、养老、医疗等基本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69万元,占0.9%;教育支出(类)支出337.47万元,占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09.7万元,占9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1.72万元,占1.2%;住房保障吃出(类)支出228.41万元,占1.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8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87.7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省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83.24万元,支出决算为8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97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83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余。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7.4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8.55万元,支出决算为76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44.9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抚恤金年底拨付次年执行。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23万元,支出决算为7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43万元,支出决算为8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后下达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2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6.03万元,完成预算的27.04%。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占3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8.99%,占6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66个、来宾47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管理预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增加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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