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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2018年信阳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审计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信阳市审计局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在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

(二)信阳市审计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审计局内设14个机构,下设信阳市审计科学研究培训中心、信阳市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二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1878.21万元,支出总计1878.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6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局2018年收入预算187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18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1万元,占48.89 %;项目支出960万元,占51.1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78.21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4.86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7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760.41万元,占年初预算40.49%;运转类项目支出960万元,占年初预算5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22万元,占年初预算4.27%;医疗卫生支出(类)31.03万元,占年初预算1.65%;住房保障类支出46.55万元,占年初预算2.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22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78.2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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