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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2018年信阳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情况

(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主要职责

(二)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鄂豫皖革命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情况

(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主要职责

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大力弘扬大别山革命老区精神,教育当代及后人不忘历史,牢记使命,推动我市红色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信阳的宣传力度。

(二)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机构设置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内设6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教育部、讲解接待部、安全保卫部、陈列保管部和编辑研究部。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收入总计364.29万元,支出总计364.2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编制增加及在编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纪念馆2018年收入预算36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支出预算36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5万元,占45 %;项目支出201.64万元,占5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4.29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41.53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编制增加及在编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53.74万元,占年初预算46%;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运转类项目支出201.64万元,占年初预算55%;住房保障类支出8.9万元,占年初预算2.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持平。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招待人数及招待范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纪念馆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4.29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纪念馆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纪念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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