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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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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2)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建设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4)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市出省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7)贯彻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订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负责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工作。

(8)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园林绿化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管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9)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10)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信阳市城建监察支队、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信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信阳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信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信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等10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公开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15人,离退休人员16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总计5872.4659万元,支出总计5872.46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27.6599万元,增涨75.57%。主要原因:单位机构改革: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划归我局。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预算5872.4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2.4659万元(财政拨款5498.4659、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出预算5872.4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9988万元,占40.32%;项目支出3504.4671万元,占5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72.4659万元。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527.6599万元,增长75.5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机构改革,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划归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872.4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7189万元,占年初预算5.04 %;医疗卫生支出113.3694万元,占年初预算1.93 % ;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占年初预算0.8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48.8572万元,占年初预算28.08%;住房保障支出230.0533万元,占年初预算3.92 %;运转类项目支出3534.4671万元,占年初预算60.1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7.9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0.3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遗属补助;公用经费 337.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划归我局。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7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9 年相比增加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划归我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7.619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9、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支出。

 

附件:
                  2020年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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