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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9-01|浏览次数:

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和教育教学先进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模、重点、结构和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与统计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协同搞好“三税”教育附加费征收、管理、审计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全市地方高等院校、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布局设置和结构调整
(五)负责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技术教育、师范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的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指导并抓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的实验室建设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师队伍。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全市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二)制定市管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各类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改革;负责地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与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名校工程”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七)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本系统科级以下干部。承担市直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教育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7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教育局本级、所属17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教育局本级
2 信阳广播电视大学
3 河南省潢川幼儿师范学校
4 信阳高级中学
5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6 信阳市第三实验高中
7 信阳市羊山中学
8 信阳市育才中学
9 信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10 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
11 鸡公山风景区学校
12 信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13 信阳市基础教研室
14 信阳市教育电视台
15 信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6 信阳市电化教育馆
17 信阳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18 北京教具中心河南分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7551.2万元,支出总计28032.2万元,与2016年(收入25519.6万元,支出25519.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2031.6万元,增长7.96%。支出增加2512.6万元,增长9.85%。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人员经费记入其他收入。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人员经费记入其他收入。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75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0.7万元,占76.3%;事业收入2094.2万元,占7.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36.3万元,占16.1%。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0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3.2万元,占99.22%;项目支出219万元,占0.7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1020.7万元,支出总决算为20942.3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21928.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7.9万元,下降4.14%;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6.3万元,下降4.5%。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4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7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6.3万元,下降4.5%。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7445.8万元,占8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4万元,占10.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9万元,占1.87%;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920.2万元,占4.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阳市招生办公室2017年预算内专项经费: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考务费50万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务费55万元、高等学校专业加试艺术专业考务费32.36万元,因省招办未能将收费返还款于2017年当年返还到市财政非税专户,故造成2017年预算内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专项经费未能按期完成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55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986.3万元,下降4.5%。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6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的7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52.5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6.9万元,下降32.92%,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4万元,下降3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5万元,下降32.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5万元,占5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8万元,占4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市教育局机关、二级机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无。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无。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44个、来访人员100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召开专题会议,并利用文件、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3、结合系统实际,确定绩效管理重点,逐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2万元,比2016年减少560.4万元,下降2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始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教育系统共有车辆32辆(含车改后已封存待处理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招生宣传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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