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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办文【2019】45号)文件,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16.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抗震设防行政执法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指导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物资保障科、调查评估统计科等14个职能科室,下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个二级单位。局机关及含归口预算管理的4个二级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7人,其中:局机关人员33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16人,执法监察大队8人,防震减灾中心9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5人,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4人。公开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1090.2897万元,支出总计1090.28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7.9642万元,减少16.66%,主要原因为项目类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1090.2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28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1090.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2897万元,占66.06%;项目支出370万元,占33.9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0.2897万元。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217.9642万元,减少16.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上级要求,压缩运转类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0.2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675.1727万元,占年初预算61.93 %;安全监管类项目支出120万元,占年初预算11.01%;应急管理类项目支出100万元,占年初预算9.17%;应急救援类项目支出40万元,占年初预算3.67%;灾害风险防治类项目支出60万元,占年初预算5.5%;地震监测类项目支出30万元,占年初预算2.75%;地震应急救援类项目支出10万元,占年初预算0.9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支出10万元,占年初预算0.92%;住房保障类支出45.117万元,占年初预算4.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0.2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8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7.4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震减灾中心(原地震局)涉及机构改革,未批复其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20.2897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用途车1辆,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应急管理:是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安全监管:是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应急救援:是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0年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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