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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2018年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民航局基本情况

(一)民航局主要职责

(二)民航局机构设置

(三)民航局预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民航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民航局基本情况

(一)民航局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民航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民航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市民航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市民航机场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3、负责协调与民航主管部门、航空公司、军方及相关机场之间的关系,维护正常民航运输秩序。

4、指导并协助相关部门监管市民航运输和安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空域净空管理。

5、协调开展航空航线、航班运行业务,制定航空发展计划。

6、研究制定和完善民航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发生在民航机场区域内的紧急事件实施救援和处置。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航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安全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

(三)民航局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无二级机构及所属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收入总计236.14万元,支出总计236.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收入预算23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支出预算2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4万元,占74.59 %;项目支出60万元,占25.4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6.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民航局新增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2万元,占年初预算8.77%;医疗卫生支出7.82万元,占年初预算3.31%;交通运输支出195.88万元,占年初预算82.95%;住房保障类支出11.72万元,占年初预算4.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航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民航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的办公设备购置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民航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民航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民航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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