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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

关于信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29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信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信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带领各部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在此基础上,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为预算的98.8%,比2018年同口径增长7.6%(下同);税收完成83.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7.4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14.3%;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5.96亿元,增长15.5%,占全市支出总量的86.4%。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62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7亿元),为预算的87.4%,下降4.6%,主要是受实施更大范围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税收完成18.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45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7.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8.58亿元,为预算的104.7%,增长6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0.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5%,增长36.2%。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45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亿元),为预算的49.7%,增长133.2%;因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土地出让收入组成,虽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实际完成数有大幅回升,但由于近两年市级对土地出让收入预算需求太大,导致市级政府性基金完成预算比例较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14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5%,增长150.6%,主要是市级重点基建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级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19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字一致。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9亿元,为预算的9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9亿元,为预算的94.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7.32亿元,为预算的107.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0.9亿元,为预算的102.8%;当年收支结余16.42亿元,滚存结余109.28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95亿元,为预算的116.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79亿元,为预算的103.2%;当年收支结余5.16亿元,滚存结余26.4亿元。

(二)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410.4亿元(一般债务177.24亿元、专项债务233.16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54.58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债务77.18亿元、专项债务77.4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255.82亿元(一般债务100.07亿元、专项债务155.75亿元)。

截至2019年底,汇总统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21.4亿元(一般债务126.59亿元、专项债务194.8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98.56亿元(一般债务43.77亿元、专项债务54.7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222.84亿元(一般债务82.82亿元、专项债务140.02亿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债务数据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准确的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1、支持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战。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3.84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1.44亿元,增长20%。全市统筹整合资金34.91亿元,支出完成31.21亿元。其中,支持深度贫困村0.28亿元、落实奖补资金0.4亿元、“多彩田园”产业扶贫奖补0.12亿元,帮扶工作专项0.27亿元。全市10县区共筹集扶贫资金37.25亿元,对接项目2130个,对接资金37.01亿元,支出资金33.3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6亿元,完成支出16.7亿元。

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市县两级共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7.79亿元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93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8.75亿元,土壤治理0.63亿元,其他环境整治类资金5.48亿元。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制定完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截止2019年底,信阳市全口径债务率为89.3%,债务风险处于正常状态。积极争取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限额88.12亿元,争取额度居全省前列,为我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低成本资金,拓宽了政府举债的“明渠”,对我市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级预算安排征地拆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5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3.51亿元,推进中心城区30个重大项目施工进程,保障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拨付资金0.96亿元,支持中心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统筹资金2.72亿元,有效保障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深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我市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运用,全市列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库的项目共计71个,总投资金额819.2亿元,已成功落地项目19个。

支持地方经济加快发展。争取省制造业专项资金0.29亿元,支持我市提升企业制造能力和装备水平;拨付资金0.08亿元,支持我市烟草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企业开拓创新;拨付省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0.1亿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09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着力营造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4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项目建设。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全市科技支出2.45亿元,增长7.1%。其中,筹措资金2.27亿元,支持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研发平台建设、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市级安排预算资金0.03亿元,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拨付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配套资金0.1亿元,对44家企业进行研发补助,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四优四化”农产品保险试点,加快现代化农业体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资金1.9亿元,支持完成5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2.23亿元,支持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增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37亿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统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0.72亿元,支持公益事业项目76个;争取资金0.95亿元,建成美丽乡村试点项目10个;统筹资金0.34亿元,全面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74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水库移民直补资金1.44亿元。争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资金1.85亿元,提高移民区生产生活水平。争取16.78亿元相关专项资金,着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文化振兴等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

3、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有力

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合计完成471.2亿元,增长10.3%,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8.9%。全力支持了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有效保障了幼、学、劳、病、老、住、弱“七个有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发展支出119.02亿元,增长1.4%,有力地支持了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本专科院校的发展,落实了特岗教师、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贴,资助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续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9亿元,增长14.6%;将城市和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2元,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55元提高到人均60元,对80岁到百岁以上老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1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支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5.34亿元,增长19.3%;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了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亿元,增长5.1%,推进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采取加强征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筹措资金的方式,消化“三保”支出缺口,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4、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建立台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察督办等方式,确保了涉及财政部门的47项改革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和完成。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市与县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流程优化改革。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2019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11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0.24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9年我市“僵尸企业”依法破产审理任务38户,其中市属34户,省商贸集团4户(市商务局3户,固始县1户),已全部审理结案。处置“僵尸企业”债务2.53亿元,社保清缴0.23亿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顺利推进。出台《信阳市市管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信阳市市管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国资监管改革。出台《市管功能类公益类企业改革整合方案》,将16家公益类功能类市管企业合并为11家公益类功能类市管重点企业和市管企业。起草《关于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三是完成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结合财政、税务部门的职责分工,我市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能的划转工作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财政困难进一步凸显,个别地方“三保”出现问题;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个别地方和预算单位法治意识不强,预算约束力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刚刚起步,还有不小提高空间;虽然全市整体债务规模可控,但个别区域政府隐性债务负担较重,风险不容忽视;财政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2020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落实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中部地区崛起中争先进位谋出彩,谱写财政助力新时代魅力信阳建设新篇章。

当前,收入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动力减弱,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2020年财政收入增长将继续放缓。支出方面,各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三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个别地区“三保”存在困难,2020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非常大。通盘考虑,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按不低于全省增长平均水平设定,县区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确定收入预期目标。

(一)2020年主要财政收支政策

1、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突发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总要求,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着力支持扩投资稳增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继续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省市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产政策,采取专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减收担保费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化解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全力推动稳就业。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免、减、缓,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切实缓解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支持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大别山旅游扶贫高速公路、G107和G312绕信阳市区段、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信阳淮滨港铁路专用线和张庄码头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支持激发消费潜力。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农商互联试点,推动快递、冷链、电商物流协同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充分发挥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扩大使用范围,完善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2、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聚焦硬任务,敢啃“硬骨头”,对照完成相关定性定量指标,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发力。支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各级将统筹运用各类资金,保持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力度不减,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增收致富。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支持污染防治。认真落实财政支持生态环保的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我市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做好资金保障。争取上级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推动各级落实保护责任,让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在批准的限额内有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按照债务偿还计划及时偿还债务本息。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导向,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深入开展跨部门政府债务风险联合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3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切实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完善财政支持体系,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大灾保险试点工作。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切实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市场供应。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硬仗,支持推进厕所革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加快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支持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农商互联试点,加快农村物流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重点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公路、市政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水利工程、生态环保等领域,谋划好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开展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支持基础好、层次高的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把握存量,抓好增量,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新优势,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问题。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支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军人及家庭权益。启动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支持优质教育发展。加快推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支持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支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支持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建设,支持羊山中学东校区主体工程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发展。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实施计生奖励扶助,支持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整合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平安建设。加大对财力薄弱县级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提高政法机关保障水平;统筹保障“雪亮工程”建设和“一村(格)一警”资金,推进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争取上级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基层和财政困难地区托底保障能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切实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财政可持续。

5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积极争取上级增加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优先保障在建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按规定将部分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深化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规范高效推广应用PPP模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

(二)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初步统计,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33亿元,增长7%;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41亿元(不包括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债券资金和追加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等不能准确预计,无法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追加项目),同口径增长10%。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7.54亿元,其中: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05亿元,财政体制上解收入12.5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调入资金20.37亿元,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1亿元。

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3亿元,按较上年完成数增长7%测算。其中:税收收入8.12亿元,增长9%;非税收入8.41亿元,增长5.1%。

支出安排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7.54亿元,其中:市直支出62.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89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支出(含待分配资金)5.47亿元,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市直(含待分配资金)支出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6亿元。

市直支出62.9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7%。其中: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7.16亿元,占43.2%;项目支出35.76亿元,占56.8%。

(2)市属区一般公共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07亿元,其中:区级地方收入13.31亿元,增长9.4%,上级补助收入2.35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0.1亿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6.07亿元,其中:区级支出9.52亿元,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48亿元。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2.69亿元,增长100.5%,主要是继续加快市级收储土地出让,使市级实现足额收益分成,缓解一般公共预算刚性支出压力;加上提前告知上级补助0.07亿元和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5亿元,收入总计110.26亿元。

支出安排。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9.59亿元,增长42.8%,主要是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和用好土储专项债券加大土地储备量;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和调出资金20.37亿元,支出总计110.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市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53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53亿元。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6万元,其中:机关社团所属企业利润收入5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556万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

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3亿元,增长1.1%;支出安排20.14亿元,增长18.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5亿元,支出10.15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4亿元,支出5.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4亿元,支出3.3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9亿元,支出0.4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83亿元,支出0.8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5亿元,支出0.19亿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因体制不健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归并在浉河、平桥两区和市级、潢川县计算。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信阳市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0年4月底,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17.5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7.3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4月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10.22亿元,主要是紧急安排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经费支出、支持复工复产支出、预拨市直单位常规性事业发展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等。

为切实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省财政提前下达了部分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并要求编入预算,我市共8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11.16亿元、专项债务额度77.74亿元。结合预算安排,市级留用28.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1.11亿元(市直1.01亿元、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0.1亿元),专项债务额度27.5亿元,全部由市直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转贷县区6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10.05亿元、专项债务额度50.24亿元。

三、2020年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措施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坚决改变预算安排和资金安排中的基数依赖,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强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基本支出定额定员管理,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部署,明确市与县区权责利划分,推动我市加快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体系,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地方税体系建设进展,提前谋划研究,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收入划分的改革方案,促进我市财政更加均衡协调发展。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得出台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资金使用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机制,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对支持方向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主要职能相偏离、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项目进行压缩、调整或取消。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推动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双提高。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落实“三保”支出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抓好深化企业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为主线,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促进市属功能类公益类金融类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资本管理、财政财务监管、激励约束机制等制度体系,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做大。以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司治理、优化风险防控。

附件:

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2020年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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