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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7、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市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3、退役安置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负责中央、省驻信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4、就业创业科。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5、军休服务管理科。负责移交我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6、优抚褒扬科。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负责的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指导开展全市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另设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8个(含代管的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具体是:
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市军事供应站
3.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4.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5.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
6.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
7.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9.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365.7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59.68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是本局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业务逐步展开,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828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10.24万元,占96.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9.69万元,占 3.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704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6.35万元,占48.21%;项目支出 8825.4万元,占51.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628.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47.87万元,增长46.61%。主要原因是本局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业务逐步展开,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91.97万元,增长47.87%。主要原因是本局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业务逐步展开,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08.45万元,占99.53%;卫生健康(类)支出28.67万元,占0.17%;住房保障(类)支出43.98万元,占0.27%。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19万元,支出决算为5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761.16万元,支出决算为76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69.31万元,支出决算为36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56.26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21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44.11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388.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部队供应(项)。年初预算为650.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61万元,支出决算为7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1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预算的83.7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8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完成预算的 35.38%,占1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77万元。主要用于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务用车开支。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6个、来宾1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必须的绩效自评。对3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78.1万元,执行数为8478.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做到了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了项目经费的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增加“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市本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慰问英雄烈士遗属”、“军供保障经费”、“军队退休干部医疗费”、“为驻信部队官兵征订《信阳日报》”、“为驻军部队征订《中国双拥》杂志”等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在上述项目中各项指标均为95分以上,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十八、死亡抚恤: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九、退役安置: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第四部分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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