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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信阳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医疗保障经办等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和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局属单位: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三、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1个局属单位预算,具体是:
1.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机关本级
2.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总计1197.14万元,支出总计1197.1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5.9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因增资导致相关人员类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合计119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7.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合计119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01万元,占51.96%;项目支出575.13万元,占48.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97.14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45.9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因增资导致相关人员类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52.98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05.90万元,占92.38%;住房保障(类)支出38.26万元,占3.20%。
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2年没有购车支出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公务接待费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0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1年减少62.09万元,下降41.64%,主要原因:预算编制改变,公务交通补贴不再纳入公用经费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部门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个,2021年业务骨干网络建设涉及资金118.5万元,绩效目标是: 于2021年3月前完成省级骨干网路第二阶段网络建设工作,以便实现全国统一的医保业务网络,用于替换现有的人社系统金保专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十一张表)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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