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2 | 栏目:2021 | 点击:次
有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8号)和《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信财农综〔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规模详见附件)。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