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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部署会

时间:2022-06-01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突出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帮扶提升职业化水平,促进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5月30日上午,市注协召开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部署会,会议由分管领导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杜昕主持。
        会上,市注协秘书长朱华堂传达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暑。
        最后,分管领导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杜昕对搞好这次执业质量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接受实地检查的事务所要正确认识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意义,认真组织、严肃对待,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解答有关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配合检查人员共同做好行业检查工作。
        (二)在检查中合理配备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不护短、敢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惩戒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不姑息不迁就,切实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坚决遏制部分事务所损害行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行为。
        (三)检查组及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检查,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突出检查重点,注重实效,抓住问题的实质,充分体现职业判断,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作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同时对于检查中了解到的事务所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检查组及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建设规定》,严明廉洁检查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和住宿安排,不准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礼品、礼金,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提出与检查无关的任何要求,并接受公众监督。各被检查事务所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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