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信阳市财政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补助力度,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40元;财政补助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51元、22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450元,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3年,我市已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19亿元。统筹使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预计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40.8万人,特困供养对象人数预计5.6万人,临时救助人数预计2.3万人,孤儿95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10人。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村“鳏寡孤独痴残”六类兜底对象的基本生活补助资金60万元,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