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政策,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向我市倾斜。截至目前,我市已争取上级衔接非常规增量或一次性竞争资金31128万元。
其中,争取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资金9405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21000万元的44.79%,居全省第一位;争取脱贫人口就业资金2411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10000万元的24.11%,居全省第一;优势特色产业绩效评价奖励资金32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后续扶持资金2812万元;支持乡村康养旅游示范建设资金320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6300万元;国家乡村示范县资金2000万元;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奖励1800万元。同时,我市申报的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光山县)5000万元,现已通过省级初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落实衔接资金投入保障,指导县区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我市实现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