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财政新闻 >

信阳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时间:2023-06-21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信阳市财政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制度建设,多措并举,全方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职责。在《信阳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中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地位,减少审批事项,还权采购人。将应由采购人承担的职能全部放权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自行制定采购文件和采购需求,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自行组织合同签订、验收、资金拨付。
        二是指导采购人编制内控制度。为方便和指导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专门编制了《信阳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内控制度编制指引》,帮助采购单位建立科学高效采购制度。
        三是对采购人内控管理实现在线备案和在线监管。要求采购单位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增加采购人内控管理模块,实现采购制度在线备案和内控在线监管。
        四是加强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印发了《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采购需求、实施计划和审查意见(指导范本)的通知》,采购人应严格依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制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在提交采购计划备案的同时要提交采购需求自查表,对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进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
        五是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人责任制管理。印发了《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承诺责任管理的通知》,凡是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需明确项目责任人,填写“采购项目一项目一承诺责任书”,在采购计划备案时在线提交,确保相关指标在采购项目具体执行中的落实。
        六是压实采购人评标现场监管职责。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各采购交易主体职责并加强对采购活动监管的通知》,明确采购人对评标活动的主体监管职责,实现评标室和监控室双向语音传输,确保采购人有效监督。要求评审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对评审报告、专家打分、中标候选人得分进行复核,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开展。
        七是压实采购人营商环境优化职责。市财政局编订了《信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采购人手册》,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支付、中标企业合同融资等涉及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写入手册,要求各采购人认真学习,严格按手册执行各采购流程,提高各单位营商环境优化的执行水平。
        八是对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月考核。印发了《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月考核的通知》,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台账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合同签订效率、合同备案情况、货款预付、货款支付情况的监管。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的检查结果通报》,对未达到优化目标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整改报告,进行整改。
        九是对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强采购项目的执行效果监管。印发《信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对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时要同时发布政府采购绩效自评表,主要对项目资金节约率、中标企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竞争是否充分、是否实现采购目标等方面进行自评自查。通过绩效评价,及时要求采购人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方面进行整改。

6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