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地方企业发展资金紧缺问题,扶持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2年,我市对浉河区、平桥区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0万和170.6万元,共拨付两区市级配套资金共计37.74万元。2023年截至一季度,已下达浉河区、平桥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343万和131万元,拨付两区市级配套资金共计20.12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2022年光山县、罗山县、商城县担保机构获奖补资金计28万元,通过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信阳市产业基金。目前,我市已筹备设立两支产业基金,分别是豫东南战略新产业基金和信阳产业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信阳市特色优势产业,争取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带动社会资本投向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重点扶持领域,使创业创新驱动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