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4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次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汇报沟通力度,及时反馈信阳市作为农业大市的特点和困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信阳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1.43亿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其中,市级资金0.22亿元,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0.04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0.11亿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0.04亿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0.03亿元;县级资金1.21亿元,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0.183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0.729亿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0.124亿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0.173亿元。
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及时下达市级资金,并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