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9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次
今年以来,信阳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减负降费,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5%—20%,即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5%—20%的扣除,中标后按小微企业实际报价签订合同。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由原来的2%—3%提高至4%—6%,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预留份额提高至50%,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合同份额。
推行政府采购首付或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首付或预付款的,首付或预付款比例鼓励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比例鼓励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
通过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以及推行政府采购首付或预付款等一些利企政策,使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