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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通知的公告

时间:2017-08-0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省厅通知正文.doc

附件1:信阳市财政局2017年会计信息检查单位名单.xls

各县、区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扶贫资金规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的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的安排,采取上下联动,在全市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检查。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7年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8月20号结束。检查主要范围是被查单位2016年以来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二、检查行业和重点
我市今年把林业局确定为被检查单位。各县、区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我市当前重点工作紧密围绕扶贫资金投入的领域或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可以选取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的行业进行检查。各县区如确定安排有其他单位的检查请及时上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公示。
     三、材料上报内容
(一)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7月15前将本年度检查工作组织情况、组织本辖区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上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二)检查结束后,各县、区检查情况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附电子文本)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1.检查总结。检查总结要突出对检查的组织过程、工作思路和取得成效的分析归纳,认真总结检查经验和有效做法,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2.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检查简报、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等材料。
4.截至上报日,各地已经下发的处理处罚决定。
(三)各县、区财政部门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查后公告上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特此通知


信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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