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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时间:2021-04-13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各县区财政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9500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列政府收支分类“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各县区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市级资金主要用于以“多彩田园”示范工程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兼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包括油茶、茶叶、生猪生产、中药材、构树、再生稻等特色种养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该笔资金安排的项目要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
    四、考虑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各县区暂按《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的规定,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2021年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出台后,请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
(信财指〔2021〕62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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