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次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信阳市法学会,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政治安全科、执法监督科、督查督办科、宣传科、维护稳定科、综治工作科、专项行动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平安创建科、防范邪教科、法治科、机关党委。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
1.信阳市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41.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03.80万元,下降54.50%。主要原因是中央项目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67万元,占84.43%;年初结转和结余364.39万元,占15.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66万元,占40.46%;项目支出1238.51万元,占5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41.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12.52、2873.41万元,下降52.74%、46.95%。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和人员标准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33.02万元,下降46.95%。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中央专项项目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6.55万元,占88.77%;公共安全(类)支出120万元,占5.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1万元,占2.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4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占1.6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6.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7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1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万元,完成预算的63.8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9%,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76万元,完成预算的57.24%,占62.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7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开支。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92个、来宾32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47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