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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阳市民族宗教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是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六是依法管理全省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七是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八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是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是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十二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民族宗教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本级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0.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39万元,增长17.78%。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以及当年及上年专项活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5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万元,占79.02%;项目支出65.94万元,占20.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0.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39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以及当年及上年专项活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54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以及当年及去年专项活动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95万元,占9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万元,占3.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占2.8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55万元,支出决算为3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部分在下一年度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7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宗教事务年初预算时列入民族事务中核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部分在下一年度列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由行政运行支出补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由行政运行支出补充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公用经费2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40.3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占8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占1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燃油、保险、过路过桥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个、来宾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组织对9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万元,主要对民族工作专项76万元宗教工作专项44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此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市级财政资金120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项目依照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有待健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已实现;非公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部分支出由项目支出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信阳市民族宗教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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