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决算公开 > 2019 >

2019年度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4 | 栏目:2019 | 点击: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和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决策;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工作。

(4)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全市公用事业领域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水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城区供水、污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并对其经营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燃气经营活动,对燃气经营、存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5)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 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运用、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以及城市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责任部门、城区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提供考核评价依据;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

(7)负责拟订中心城区市财政管养的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参与维修工程概算审定、技术会商及市政工程重大变更监管;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设施竣工质量评定、验收、交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列入市财政管养的城市主干道及其市政基础设施(不含园林绿化)、大型桥梁、排涝泵站和中心城区道路路灯照明及部分景观亮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8)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及运行监管;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公厕管养和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9)负责城市地上公共空间秩序、户外大型广告、建筑垃圾、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

(10)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防汛的统筹组织和检查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内河管理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11)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和静态停车的监督管理。

(12)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

(13)负责百花园区域、火车站广场和信阳东站区域的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14)负责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15)指导建成移交后的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1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执法督察、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及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承担市政府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有关职责分工。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公共交通站点设施占用市政道路的审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站点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市城市管理局监管,城镇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与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中心城区市财政投资道路、桥梁、涵洞的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市财政投资道路、桥梁、涵洞的维修、养护。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用事业科、市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督查科)、宣传教育科、人事科、市容管理科、水务管理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3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1、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3、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4、信阳市东站区域管理办公室

5、信阳市百花园区域管理处

6、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信阳市车站区域管理办公室

8、信阳市犬只管理办公室

9、信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10、信阳市城市污水征收管理办公室

11、信阳市市政管理处

12、信阳市中心城市防汛办公室

13、信阳市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8432.67万元,支出总计47106.67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增长37.09%;支出减少,减少27.56%。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中央预算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资金需按工程进度拨付,支出较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843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04.97万元,占98.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27.7万元,占1.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710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6.38万元,占23.73%;项目支出35930.29万元,占7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87504.97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46094.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36.81万元,增长39.86%,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92.27万元,减少27.6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网中央预算资金增加,但需要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3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65.26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3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1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4.19万元,占1.70%;卫生健康(类)支出284.12万元,占0.66%;节能环保(类)支出7646.64万元,占17.73%;城乡社区(类)支出32067.46万元,占74.34%;交通运输(类)支出1883.76万元,占4.37%;住房保障(类)支出438.43万元,占1.02%。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1.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3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上年结转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纪检监察派出机构运行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63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含死亡)。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追加死亡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01万元,支出决算为4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3.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75.01万元,支出决算为764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预算资金污水管网建设资金等。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7.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津补贴。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20.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运行经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99.06万元,支出决算为7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管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项目运行经费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62.0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石武客专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债券支出、羊山公园工程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款及创文创卫经费等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4942.67万元,支出决算为72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华新水泥窑垃圾处置款等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数字化管理中心专项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76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新增信阳市浉河北路(二号桥-西关桥)综合改造提质工程债券。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5.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比例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00.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6万元,完成预算的27.5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及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7.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30.29%,占8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9万元,完成预算的7.7%,占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出国培训两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30.2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8个、来宾5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6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9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37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9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