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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

信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三) 拟订优抚政策,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报批、褒扬烈士;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 拟订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军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县区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局机关用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政局内设机构15个,包括:信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儿童福利院、信阳市军事供应站、信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信阳市殡葬管理所、信阳市救灾扶贫幕集捐赠管理中心、信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信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信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信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具体是:

1.信阳市民政局本级

2.信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信阳市儿童福利院

5.信阳市军事供应站

6.信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7.信阳市殡葬管理所

8.信阳市救灾扶贫幕集捐赠管理中心

9.信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10.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11.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12.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

13.信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

14.信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15.信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16.信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含结转结余)为17035.86万元,支出总计(含结转结余)为17035.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07.3万元,增长6.28%。支出总计增加1007.3万元, 增长6.2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加军休一所、二所、三所、四所的军休医疗经费,市烈士陵园新增陵园建设项目经费,市低收入认定中心新增加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烈士陵园新增支出陵园建设项目经费,市低收入认定中心新增加支出救助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军休四个所四个单位新增加支出军休医疗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0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4.05万元,占9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87.4万元,占1.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8.88万元,占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1.23万元,占97.37%;项目支出355.38万元,占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含结转结余)为15730.47万元,支出总计(含结转结余)为15730.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77.67万元,增长14.38%。支出总计增加1977.67万元,增长14.3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加军休一所、二所、三所、四所四个单位的军休医疗经费,市烈士陵园新增陵园建设项目经费,市低收入认定中心新增加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7.3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加军休一所、二所、三所、四所的军休医疗经费,市烈士陵园新增陵园建设项目经费,市低收入认定中心新增加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40.83万元,占98.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48万元,占0.56%;住房保障(类)支出90.97万元,占0.86%。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4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2.48万元,支出决算为77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上调,市财政年中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476.2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市财政年中追加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年中追加地名普查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年初预算为178.01万元,支出决算为36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军供站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年初预算的项目结余资金1600万元在财政未拨回在下年使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局本级7月去世1人,市财政调整了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2018年事业单位有去世人员,市财政调整了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站有上年结余,按规定使用了以前结余资金,局属单位年中有去世人员,市财政调整了年初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482.1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2.1万元是遗属补助金,年中市财政追加去世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军供站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674.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年中拨入军休一所、二所、三所、四所四个单位上级指标其他退役安置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90.14万元,支出决算为6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儿童福利院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上调,市财政年中追加儿童福利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68.52万元,支出决算为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上调,市财政年中追加市殡管所的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市财政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助专项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86.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市财政年中追加市救助站救助专项经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市财政年中追加市救助站救助专项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4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上调, 市财政年中追加市救助站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市福利院将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放在儿童福利款项列支。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2018年局本级有调出人员,市财政年中调整了年初预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站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51万元,支出决算为9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军供站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0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7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8万元,支出决算为6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7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节约了部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1.65%,占8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2%,占1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车辆减少,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过路过桥费、燃油费、车辆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导、调研和非同城单位公务人员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区域合作等来民政系统开展的公务活动。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7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执行预算,加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特别是聘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全市2016-2017年全市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完善资金使用方向和管理方法,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市民政局突出预算绩效管理,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安排有序推进,全市民政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救助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切实加强,初步构建起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残疾人福利进一步拓展,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进一步规范,切实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做好城乡规范化社区建设和中心城区社区创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不断优化,积极开展“多彩社区”、“规范化示范社区”、“创文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快步推进。圆满完成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民政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信息核对工作,切实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深化殡葬行风建设,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了节地生态安葬、绿色安葬和惠民殡葬。社会组织改革和管理取得突破,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全面落实。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成果转化。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重点抓好信阳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的绩效评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3次研讨论证,完成对该核对平台建设的评审,并通过规定程序顺利完成了招投标和项目施工,项目完成后经财政评审验收合格。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出。其中市烈士陵园、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及局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有些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竣工后,需要验收评审,待评审完成后才能支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42.48万元,支出决算为77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上调增加了部分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7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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