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次
信阳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研究提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市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承担全市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六)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农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农业综合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开展培育农产品品牌工作。
(九)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承担全市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业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政策法规科、农村经营管理与市场信息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另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4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具体是:
1、信阳市农业局本级
2、信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3、信阳市植保植检站
4、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5、信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6、信阳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
7、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信阳市分校
8、信阳市种子管理站
9、信阳市种子技术服务站
10、信阳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11、信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12、信阳市水稻工程技术中心
13、信阳市蚕业试验站
14、信阳市茶叶试验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出总计均为5259.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4.18万元、减少8.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83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4.61万元,占96.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97万元,占3.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2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1.15万元,占84.04%;项目支出832.11万元,占15.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6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9.91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在职人员增发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1.53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占0.6%;教育支出15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2.16万元,占10.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77万元,占2.2%;节能环保(类)支出8万元,占0.16%;农林水(类)支出4153.17万元,占82.65%;住房保障(类)支出166.16万元,占3.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97.66万元,支出决算为502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6%。其中:
1.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财政追加专项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离退休人员增发补贴及健康休养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离退休人员增发补贴及健康休养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5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去世人员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5.39万元,支出决算为9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5.94万元,支出决算为5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在职人员增发津补贴。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专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付在职人员增发津补贴。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专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48.9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部分车辆封存,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9.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预算的66.93%,占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完成预算的38.3%,占5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人次参加河南省农业厅组织赴以色列乌克兰进行农业项目推进及农业项目洽谈活动,与当地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进行农业合作项目洽谈。
1人次参加河南省农业厅组织赴台湾进行农业标准化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交流与合作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制。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定点维修费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6.4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13个。来宾人次2752(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农业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2018年度对市农业局机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运行经费从市级专项经费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