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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信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中共信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市直工委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Excel表格)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五)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六)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等党务工作。
(七)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审议上报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负责市直机关反邪教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直610办公室、群众工作部。因无二级单位,市直工委部门决算仅为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1.58万元,支出总计321.5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05万元,增长18.43%。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大幅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2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4万元,占91.56%;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7.15万元,占8.44%。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2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5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占比0%;经营支出0,占比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4.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1万元,增长8.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大幅增长,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5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1万元,增长8.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76万元,占8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万元,占6.9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04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占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大幅增长,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4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2.92万元,增长8.44%。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大幅增长,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8.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9万元,增长4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无变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3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5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全年参加省直工委因公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考察访问境外接待及办证费,国际往返机票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公车运行购置支出为0,购置车辆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92批次、3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58万元,比2016年增加50.05万元,增长18.4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直工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市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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