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次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房产开发行业管理、物业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旧城改造及房屋征收管理和房屋安全及危房鉴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科、住房保障科、法规监察科和机关党委。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7个,具体是:
1、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本级
2、信阳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
3、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4、信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5、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平桥分局
6、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明港分局
7、信阳市平桥房管所
8、信阳市明港房管所
第二部分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07.77万元,支出总计2902.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195.4万元,下降7.23%。支出增加92.99万元,增长3.31%。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收费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合计250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79万元,占 67.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585.90 万元,占23.3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1.08万元,占9.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支出合计29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72万元,占 92.7%;项目支出211.90万 元,占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690.79万元、支出总决算1720.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33.76万元,增长8.5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05.52万元,增长13.5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2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52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6.58万元,占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2.41万元,占1.30%;城乡社区(类)支出1595.02万元,占92.71%;住房保障(类)支出36.46万元,占2.1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津贴补贴略有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55万元,支出决算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保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59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工资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2.02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 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 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完成预算的82.8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及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占1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3万元,完成预算的82.33%,占8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2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5个,来宾14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 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开支,节约成本。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