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6 | 栏目:2018 | 点击:次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负责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国家、省、市扶贫及农开资金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服务全市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具体工作等。
(二)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编制33人,享受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现有内设机构8科(综合科、人事老干部科、扶贫开发项目科、行业社会扶贫科、土地治理项目科、产业化经营项目科、考核评价科、信息科),实有工作人员26人(2名安置的退伍军人待入编),退休人员27人。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1个,包括: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2018年度,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1个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6.55万元,支出总计1060.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75.3万元,增长32.73%。支出总计增加127.8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市扶贫办人员工资增加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培训、宣传等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6.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6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77.4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5.3万元,增长32.73%。主要原因是:市扶贫办人员工资增加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培训、宣传等费用增加。支出增加127.8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市扶贫办人员工资增加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培训、宣传等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8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市扶贫办人员工资增加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培训、宣传等费用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79.86万元,占92.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9万元,占4.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16万元,占1.15%;住房保障(类)支出 18.24万元,占1.72 %。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脱贫攻坚任务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4.2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55.05万元,完成预算的289.7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中脱贫攻坚指挥部购车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招待费节约。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24万元,完成预算的4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1万元,完成预算的98%,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院机关0人和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指挥部购车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5.62万元。购置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江淮商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62万元。主要用于:汽油14万元、租车费4.59万元、定点修车3.21万元、非定点修车1.97万元、保险3.42万元、过路过桥2.53万元、其他0.90万元。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办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1万元。主要用于检查、验收、督查。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4个、来宾4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没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7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4.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脱贫攻坚任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