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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Excel表格)信阳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二)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纪念品开发。
(三)参与全市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指导国民休闲制度落实。
(四)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旅游推荐单位以及其他旅游业经营单位的初审或申报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以及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工作。
(七)指导各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旅游局有二级预算单位3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旅游局本级和所属2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旅游局本级
2 信阳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3 信阳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

其中,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市旅游局执法监察大队为所属事业单位,均未开展独立财务核算,由局本级统一进行决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27.1万元,支出总计770.5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0.79万元,上升33.14%;支出总计增加102.17万元,上升15.29%。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旅游推介宣传活动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64万元,占9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45万元,占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7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43.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770.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7.33万元;上升21.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2.17万元,上升15.29%,收入与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旅游推介宣传费用的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2.17万元,上升15.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旅游推介宣传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占6.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8万元,占1.61%;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689.76万元,占89.51%;住房保障支出21.01万元,占2.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4.07万元,支出决算为77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旅游推介宣传费用的部分增加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8.1万元,支出决算为4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97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数重新核定导致缴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1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加了因病去世老干部死亡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基数重新核定导致缴费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数重新核定。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5.968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34.94 万元,支出决算为39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旅游宣传费用为分期支付,由于部分事项未全部完成,仍有部分尾款未付,不能形成有效支出,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导致该项经费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培训费、旅游宣传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02.17万元,增长15.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旅游宣传费用的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的2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8.17%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6.08万元,下降7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2万元,上升了1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34万元,下降8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5万元,下降45.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活动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的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4万元,占17.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万元,占2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4万元,占55.8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4万元。全年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往来交通费、食宿费及培训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使用、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2017年期末,信阳市旅游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另外三辆公务用车因车改政策,已进行集中拍卖,等待下一步处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接待开支。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0批次、来访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旅游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7年度为涉及项目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37万元,比2016年减少14.11万元,下降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行政运行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实际保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他3辆一般公务用车已参加车改拍卖,待处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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