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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信阳市信访局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综合指导全市群众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信访条例》等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和信访评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信访、网络信访和手机短信信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协调组织市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市直机关干部下访督查信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劝返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信访事项及群众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信访案件,审结要结果案件;负责组织开展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要信访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和决策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通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负责对市委拟提拔任用干部有关信访稳定工作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指导群众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指导信访工作信息化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信访局现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科、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科、协调联络科、复查复核科、督办查办科、网络投诉管理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共9个科室,下设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无独立财政账户。部门决算单位仅有信阳市信访局。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8.61万元,支出总计1152.7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3.05万元,下降9.99%,支出总计增加246.59万元,增长27.21%。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补缴及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补缴及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18.61万元,支出总决算1152.7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3.05万元,下降9.99%。支出总计增加246.59万元,增长27.21%。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59万元,增长27.21%。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8.45万元,占9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11万元,占1.57%;住房保障(类)支出27.16万元,占2.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1.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预算和决算科目设置存在差异,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预算和决算科目设置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52.92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增资导致离休费增加,2017年增加了抚恤金、丧葬费等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46.59万元,增长27.21%。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2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2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的22.6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3万元,下降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6.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8万元,占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5万元,占6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来访人员310人次。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2.72万元,比2016年增加246.59万元,增长27.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度信阳市信访局决算公开表

 

2017年度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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