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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Excel表格)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本市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对受到的党纪处分决定、政务处分决定或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原处理决定或审查结论进行审核处理工作。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五)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六)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全市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注:现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期间,职责待调整完善)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内设机构2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申诉复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六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室、以案促改室、派驻机构管理室、监督调查指挥室(网络信息室)。信阳市纪委监察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无独立财务核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含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420.28万元,支出总计234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4.88万元,增长32.8%支出总计减少234.85万元,下降9.12%。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对大案要案查处资金的拨付。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42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2.57万元,占96.27%;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营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27.72万元,占3.7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34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营业支出0万元,占比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92.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7.17万元,增长27.8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34.85万元,下降9.12%。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大了对大案要案查处资金的拨付。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4.85万元,下降9.12%。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7.58万元,占9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3万元,占5.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2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64.82万元,占2.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8.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压缩节用。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会议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2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234.85万元,下降9.12%。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的59.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5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0.9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5万元,下降5.06%,其中:因公出国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万元,下降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用油的节约及定期维护后的磨损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物价变动及接待任务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1.4万元,占9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我委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批次、来访人员4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市纪委监察委无绩效考评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市纪委监察委无绩效考评项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9.6万元,比2016年减少1475.8万元,下降57.3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纪委监察委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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